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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周某离婚 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抚养权,抚养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20

王某诉周某离婚纠纷案,案号:(2016)苏0204民初653号

原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   张慧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某

   王某诉称:两人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婚后2008年生育婚生子,后在长久生活中发现对方性格暴躁,处事不成熟,一点点小事情就给王某上纲上线。且爱摔东西,更带一大帮人来王某家闹事,让王某苦不堪言,所以王某起诉离婚。

    后经法院调解,达成以下协议:

一、两人离婚

二、婚生子归王某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到独立生活为止。

三、共同财产归王某所有,贷款由王某承担。

四、王某于2016年7月底一次性支付归并款58万元

五、车辆归周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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