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下爆发的矛盾,使很多家庭中的夫妻双方都没有能够及时进行沟通解决,而最终走上离婚的道路。在夫妻双方一致认为无法再继续维持下去的时候,可以选择协议离婚。那么协议离婚具体要走哪些程序呢?关于这些问题,请看下文小编整理和总结的相关资料解析。
一、协议离婚的材料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协议离婚程序
1、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分别参照本规范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填写。
7、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
8、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