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的婚姻是比较严谨的,但是婚外情也会发生在军人中,那么军人婚外情怎么处理了,法律对此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军人婚外情的处理方式,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军人婚外情怎么处理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本罪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婚外情如何取证
1、哪类证据才能证明他有婚外情:照片、录音(手机、或其他录音设备录下的都可以,但要清晰)、他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他周围邻居、战友、朋友的证言也可以(但最好是和他无利害关系、并有2人以上作证)。
2、如何取证:你可以自己取证,也可以请其他人帮你取证,但必须要注意的是:无论谁来取证,都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即使是你老公和第三者的权利也不能侵犯),否则,法院将不会采信。比如:纠集几人把他们捉奸在床并肆意污辱、到处宣扬,或是强行闯入他人住宅等,那样的话,不仅法院不会采信,还可能被他们指控侵权。
3、法律对于第三者如何处理:
(1)如果你老公和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背着你又办理结婚,会构成重婚罪。如果她明知你们的夫妻关系,仍和你老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背着你又办理结婚,她也构成重婚罪。如果她不知道你们的关系,那她不构成重婚罪。
(2)如果他们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背着你又办理结婚,只是双方你情我愿的通奸: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对第三者的处理办法,只能是民间的道德上的谴责。
(3)对构成重婚罪的: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4)如果你因此而提出离婚: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你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
(5)如果你不想离婚:你只能和你老公、第三者协商,或是请部队领导对他给予教育。